境外证券基金专业人才在境内从业办理执业登记迎“绿色通道”。
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发布《关于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在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从业实施特别程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在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等地推行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
《通知》显示,相关专业人才在中证协组织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测试达到基本要求后,无需再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即可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
同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关于境外基金专业人才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也明确了已具备境外证券基金相关从业资格的,只需通过法律法规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即可按照特别程序在7省市办理执业登记。
中证协:在前期北京试点基础上,推行至6省市
2021年3月16日,中证协曾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向相关在京机构发布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在北京市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在北京市从业的有关程序安排。此次最新《通知》则是将试点推行至全国其他6个省市。
《通知》明确了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的有关程序安排。《通知》显示,可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的专业人才,需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具有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工作居留证件。
二是被注册地为所在地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级公司所聘用。
三是具有(包含最近三年曾经具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附件)证券执业资格。
四是在境外未曾受到金融、证券监管部门处罚。
《通知》指出,专业人才参加中证协组织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测试达到基本要求,可认为其已熟练掌握相关证券业务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无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人才可通过其所在公司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不过,《通知》强调,专业人才所在公司应当确保专业人才符合有关条件要求,并对其境外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的真实性承担核查责任。
此外,中证协为便利专业人才参加测试,推出了中英双语法律法规测试及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中基协:境外专业人才在7省市可享从业特别程序
中基协《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便利境外金融专业人才在境内从业的有关对外开放政策,经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及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服务机构聘用,且在上述区域内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专业人才,已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格的,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通过中基协在境内组织的《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即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同时,中基协在《公告》中明确,境外基金专业人才基金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以及境外基金专业人才基金从业资格的申请程序。
此外,中基协强调,对于在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协会将依据相关自律规则予以处理。
三方面意义重大
中证协表示,施行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便利境外金融专业人才在境内从业有关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举措。另一方面,是确保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政策在证券行业落地落实落细的重要安排,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一是有助于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深入,外资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步伐加快,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积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先行先试。施行境外证券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有利于优化证券行业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二是有助于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证券行业的经营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变化,充实行业国际化人才队伍,有利于完善行业人才结构,开阔行业人才视野,提高行业人才整体素质,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助力行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是有助于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境外证券专业人才具有国际化视野,了解境外市场规则,熟悉跨境业务运作。加大此类人才的吸纳,有利于推动证券行业借鉴国际最佳实践,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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